江西省林学会开展自然教育学校(基地)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 2022-10-31
近期,江西省林学会开展自然教育学校(基地)认定工作,申报基地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能够组织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且自然教育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机构;
2.具有适合开展自然教育的场所和条件(自然条件等辅助设施及安全障);或与具有适合场所和条件的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3.有相对稳定的自然教育人员;
4.具有成熟的自然教育课程,组织开展过一定数量的自然教育活动,或具有开发自然教育课程的能力;
5.已累计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不少于30场次或累计面向不少600人次开展自然教育活动;
6.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安全应急预案。
目前已收到申报材料31份,省林学会组织了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
供稿:江西省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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