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7
〔2022〕63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宁东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专利申请秩序,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要求,现就开展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通过开展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工作,形成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以下简称精准管理名单),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上报。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1.在宁夏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户籍在宁夏的个人;
2.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设施、条件和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系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我区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区市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荣获中国专利奖的有关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等;
4.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近3年无重大专利违法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5.拥有PCT(欧洲、美国、日本)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中国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
二、申请程序
开展市场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工作要遵循自愿申报、初审推荐、集中审核的原则组织实施。申请入选全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应本着自愿原则,向各市知识产权局、宁东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各市知识产权局、宁东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符合入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初审,重点对申请人的研发情况、创新能力进行严格核实后,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报送推荐名单;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各市知识产权局、宁东市场监管局推荐基础上进行审核,并确定自治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移出情形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移出精准管理名单:
1.经申诉后仍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2.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3.发生其他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行为。被移出精准管理名单的市场主体,三年内不得申请入选精准管理名单。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名单,依法依规对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从严从重处置。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知识产权局、宁东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0月18日前,将《自治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请表》和《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及纸件报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联系人:田俊婵
联系电话:0951-5672148
邮箱:nxzscqyycjc@163.com
附件:
1.自治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请表
2.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推荐汇总表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10日
来源:银川育成知识产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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