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继续有效和宣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3

各盟市科技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要求,我厅认真开展了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确定,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36件,宣布废止规定性文件1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通知.docx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