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设立标准创新贡献奖

发布时间: 2022-10-13

  记者从海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海宁于近期发布的《海宁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将于10月22日起正式施行。由此,海宁也成为继桐乡之后嘉兴市内第二个出台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县(市、区)。

  标准是世界“通用语言”,是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保障产业利益与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海宁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由海宁市政府设立,每2年评审和表彰1次,分别设“海宁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和“海宁市标准创新提名奖”。

  记者了解到,该奖项的奖励对象为海宁市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奖励范围为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海宁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组织每次不超过2个,一次性奖励20万元,“海宁市标准创新提名奖”获奖组织每次不超过3个,给予书面表彰。

  近年来,海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瞄准国际先进标准,不断深化推进“标准强市”。截至目前,该市企业(单位)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8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67项、行业标准160项;主导制订“浙江制造”标准117项,数量居全省前列。

  此次,海宁专设标准创新贡献奖,将有利于引导企业和各类组织积极把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持续释放标准效能,充分发挥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树立标准创新贡献示范标杆。


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