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山东省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 2022-10-13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壮大山东省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山东省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09号)和省科技厅、市科技局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山东省省级服务机构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2022年通过市科技局推荐备案的省级服务机构。对2021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服务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经费补助。
二、申报流程
1.请高新区内的服务机构向发改科经部提报绩效评价报告。补助经费申报材料一式3份,顺序装订成册。
2.各园区要认真落实《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加强与生态环境、节能等主管部门信息沟通,确保符合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3.各省级服务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请于10月1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盖章PDF版)提交至所在园区(园区联系方式见附件4)。
4.各园区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对材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监督责任,审核通过后出具书面推荐函(一式两份)并加盖园区公章,于10月14日11:00前将推荐函、服务机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按照省科技厅、市科技局通知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处:66608842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公室:88238662
附件:附件1: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2: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报告汇总表.doc
附件3:山东省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名单.xlsx
附件4:园区联系方式.xls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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