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济南市第四届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12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将历下区推荐济南市第四届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的济南市第四届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5名,其中社工类4名,养老服务类1名。
二、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的济南市第四届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从历下区所属单位及行业主管社会组织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包括以下人员:
1、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殡葬服务、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家庭发展、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社会工作领域工作的一线岗位人员。
2、直接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人员。
3、在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养老行业管理服务人员。
管理期内的齐鲁和谐使者和泉城和谐使者、军队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参与本次推荐。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热衷服务社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
3.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组织和社区,提供专业服务,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所在单位、地区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4.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社会关注度高,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5.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取得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证书或参加省市养老管理和服务培训且评价合格。
推荐工作突出“三优先”,即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的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社会工作师(或中级养老护理员)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人选。
四、推荐方法
在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后,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区民政局,遴选产生推荐人选,并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五、申报材料
(一)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申报表(一式5份,A4纸双面印制);
(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5份,A4纸双面印制);
(三)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教育培训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养老服务领域申报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A4 纸印制,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5份,A3纸印制);
(五)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A4纸印制)。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提供排版规范、印制清晰的纸质版;除证明材料外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材料名称+区+姓名+(社工类或养老服务类)”,相关表格可登录济南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jnmz.gov.cn)下载。
六、材料报送时间
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送区民政局。
历下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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