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5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推荐申报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通知
冀科平函〔2022〕2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冀政办字〔2021〕141号)和《河北省基础研究行动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1〕85号)“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领域组建一批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要求,启动“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心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中心是河北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开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理论研究、聚集培养优秀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基础研究基地。主要任务是:面向基础学科发展前沿开展前瞻性、引领性和独创性基础理论研究,稳定支持一批基础研究人才潜心探索,鼓励跨领域、跨学科交叉研究,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争取重点领域取得原创性成果突破,努力打造开放创新、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学术高地和人才高地。二、中心建设模式和目标“十四五”期间,按照“边建设、边规范、边完善”的原则,重点依托河北省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中心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探索建立符合基础学科发展规律的管理运行机制,打造有利于基础研究人员潜心研究、大胆探索、团结合作、开放共享的良好环境。三、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省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申报的学科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水平在全省同类学科中具有领先优势,已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并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2.面向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凝练提出本学科领域从“0到1”的科学问题,确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和任务,在相关领域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3.拥有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等科学家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25人。4.具备满足中心建设发展的科研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科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科研仪器设备和配套设施完备先进;依托单位每年配套中心运行经费不低于500万元。5.申报单位制定了中心建设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承诺整合优势资源,为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6.申报单位和申报中心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和相关社会领域“黑名单”记录。四、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附件)编制《建设方案》。2.《建设方案》须经所在地市科技局审核后,于2022年9月27日前将申报单位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3.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不得报送涉及国家秘密文件及资料,商业资料不能违规标秘。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保密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联系电话:0311-85885556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日
附件
河北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一、建设的必要性(本学科领域发展前沿,国家重大需求中需要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中心拟有限目标重点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及预期作用)
二、建设的可行性(依托单位及本学科现有基础、优势和特色,包括学科基础、研究团队优势、科研项目与经费、代表性成果及其评价、科研条件及大型仪器设备等)
三、中心定位和总体目标
四、研究方向与重点任务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包括学术委员会组成及决策机制,内设机构,首席科学家、首席助理和研究方向科学家的聘任及研究团队组成等情况,以及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人员聘用与流动管理、人才培养与成果评价等管理制度)
六、二年建设发展规划
1.建设目标
2.预期成果
3.建设任务和进度安排(包括科研条件平台、人才队伍、研究能力、合作与交流、机制创新等)
七、政策资源保障(依托单位经费筹措、工作条件、政策支持等)
八、所在地市科技局意见
来源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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