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要求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租 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受益
发布时间: 2022-06-27
为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措施。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 年可减免 6 个月租金。
专家认为,加快落实租金减免,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吃下“定心丸”。
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意义重大。5 月31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 6 个方面 33 项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通知》则是对其进一步落实。《通知》提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 年减免 6 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另外,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税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通知》要求,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于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除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外,鼓励各地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优惠。同时,各地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转租、分租形式出租房屋的,要确保租金减免优惠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
为 了 保 障 租 金 减 免 落 实 到 位 ,《通知》提出各地要按月报送租金减免情况。此外,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或完善实施细则。在加强租金减免工作监督指导方面,各地要充分发挥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建立投诉电话解决机制,受理涉及租金减免工作的各类投诉举报,做好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衔接工作,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处置和办理。另外,要充分运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加强减免租金政策的宣传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7 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内容来源:亦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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