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 2022-06-09
省新型研发机构分为初创型和成长型两个档次,同一机构只能选择其一申报。已被确定为初创型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可以申报成长型省新型研发机构。省新型研发机构不包括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单纯检验检测等活动的机构或单位。
申报机构登录“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系统”(网址:#)先注册、登录系统后完善信息,在线填报《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初创型)/(成长型)申报书》,按附件目录顺序上传佐证材料,并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盖章后的纸质申报材料。省科技厅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诚信核查、综合评估,择优确定省新型研发机构(初创型、成长型)名单。
据悉,对符合条件的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科技厅将给予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后补助经费奖励;对成长型省新型研发机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一次性绩效后补助经费支持。对省重点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一院一策”方式进行综合评议和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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