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隐私保护

发布时间: 2022-05-27

2022年首届个人数据中心发展论坛——

做好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隐私保护

来源:贵阳日报     2022年05月27日        

  “个人信息泄露后,其信息大数据‘碰撞’以后会产生‘透明人’,大家对你的所有信息都了如指掌,没有隐私,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们一定要注意尽量不要让自己的信息泄露出去。”5月26日下午,在2022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举办的主题为“重构数字基建 共创数据未来”首届个人数据中心发展论坛上,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战略中心常务副主任洪学海发表了主题为“个人数据保护的技术实现探讨”的演讲。

  他提出,对个人信息保护,除了法律的遵守之外,还需要技术来进行实施和保障。从个人方面来说,不要无意识地泄露个人的信息,比如谨慎在一些小网站上面填写个人的信息特别是上传身份证,如果要上传个人身份证照片,要加上身份证的用途和水印;对自己的手机和电脑进行木马病毒的查杀;不在公共场所随便使用位置的WiFi连接,这些可以通过后面的管理平台把个人上网的手机指纹信息等全部采集到,所以尽量不要上那些没有加密的WiFi热点。

  “密码技术是解决个人隐私保护的一个技术基础,密码加密技术可以确保个人信息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这是加密技术的共性基础。”洪学海说。

  温州理工学院副教授陈驰在做主题演讲时分享了“个人数据管家项目”建设的经验。他提出,数据共享从政府内部要延伸到第三方机构,那么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就亟待解决。而“个人数据管家”充分体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个人对信息的各项权利,为数据共享这个数字化改革底层逻辑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个人数据管家’的应用为第三方机构接入公共数据平台提供了有效手段,可以激发社会机构参与政府数据共享,将各方数据融合后用于业务流程优化,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陈驰说。

  陈驰介绍,通过“个人数据管家”,实现个人数据一端查询,群众在经过人脸识别等生物特征认证后,可以查询到户籍、社保、公积金等个人隐私数据以及电子证照等,将数据权益交还给数据所有者,如数据的访问权、可携带权、纠正权、知情权和使用权等;数据申请实现一键授权,政府部门和企业都可以通过个人数据管家向个人发起数据查询申请,个人在数据管家授权同意后,申请者才被允许查询个人数据,充分体现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数据处理,一定要取得个人同意这一关键的信息处理规则;实现问题数据一点纠错,群众在查询个人数据时,如果发现有错误,可以提交纠错申请,系统将纠错申请转发至数据源单位进行核查,并将数据处理结果及时推送给用户,精准提升政务数据的质量;调用记录一查就知,第三方机构只能在本人明确同意的前提下,在授权规定的时限内查询数据,用户数据的所有使用记录都会通过个人数据管家推送给本人,一旦发现违规调用,群众可以向大数据管理部门或涉事单位进行投诉。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攻关区块链技术和个人数据管家的授权机制的结合。继续深化应用,将云凭证在多领域发挥公共数据价值,创建以数据要素为基础的新型生产关系,为数据交易探索新的路径。”陈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