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大数据”论坛—— 推动价值发挥 把数据用“活”

发布时间: 2022-05-27

来源:贵阳日报     2022年05月27日        

  5月26日下午,以“场景定义数据交易”为主题的2022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场景大数据”论坛举行,来自政、产、学、研、用等领域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如何切实推动场景大数据数据要素价值发挥,把数据用“活”,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做好“安全防护”。

  数字经济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为依托,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其中,最核心的要素是数据,网络作为重要载体,而信息技术应用是其中重要的推动力。

  针对在场景大数据的框架下,如何有效有序地推动数据的流通和使用,如何寻找有效的方法,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提出了软件定义是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论。他认为,数字化转型已是时代趋势,要在场景中定义、在场景中流通、在场景中应用,通过软件定义促成数字化转型,形成数字生态化,进一步促成价值化。软件定义本质上是一种通过软件实现分层抽象的方式来驾驭系统复杂性的方法论。“从当前的形势来看,软件定义理念的接受和认识,软件定义方法论的推广应用,对中国而言,甚至对世界而言,可能还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梅宏说。

  当前数据流通交易从形态上来看,就是数据供给双方的自主交易,固定业务形态下的自主交易,中介服务交易以及政府公共数据开放。

  针对政府数据如何有效开放,让数据赋能企业全产业链转型,实现数字化场景应用,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主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导郑磊表示,虽然目前政府数据开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充分、不平衡、不协同、不可持续的问题。郑磊表示,数据一方面要开放,另外一方面也要能被社会各方充分的利用,要走向有目标的开放,产生应有的社会和经济价值。要以场景为载体和连接体,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的多项循环体系,使得政法公共数据有效开放,并成为要素有序流动,才能够让整个社会和各个主体在参与利用公共数据过程当中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数字红利。

  让数据“聚”起来、“通”起来、“用”起来,这是场景大数据的最大特征和价值所在。应用产生数据价值,流通放大数据价值,运营共享数据价值。

  针对如何实现场景大数据价值再造的“惊险一跳”,贵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主任连玉明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三次融合”是场景大数据价值跃迁的进阶循环之路。第一次融合是“场景×数据”,实现数据价值再造。第二次融合是“场景×数权”,破解数据确权难题。第三次融合是“场景×交易”,催生数据交易市场。“‘场景×数据’重混融合产生的是物理反应,数据属性没有根本性改变。‘场景×数权’重混融合产生的是化学反应,有价值产生。‘场景×交易’重混融合产生的是核反应,产生的是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连玉明说。

  当前,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已集聚“数据商”180多家,上架数据交易产品300个,累计完成交易47笔,交易额超3000万元。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景亚萍表示,贵州愿意作为“试验田”,以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为主抓手,奋力“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为国家大数据战略探索更多贵州经验、贡献更多贵州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