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体系建设 加大保护力度 我市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征程

发布时间: 2022-05-05

作者:李岸

2021年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新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大力改革创新,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局面,知识产权激发创新活力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被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表彰为全国知识产权先进集体,一人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申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一内设机构和一人被表彰为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22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十四五”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要求,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和“高水平服务”,努力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支撑。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编制完成了《“十四五”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包头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包头市知识产权奖励激励办法》和《包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包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系列政策的出台,对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知识产权供给质量的不断提升,在为全市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同时,更有效带动了地方经济的转型升级。2021年商标注册量5882件,同比增长40.3%。包头市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均在自治区排名第一位。2021年,包头市专利授权量4493件,同比增长47.8%,包头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672件,同比增长12.8%。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新业态和重点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制定下发了《2021年度包头市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药品、疫苗、消毒液等重点商品侵权假冒行为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出台《压缩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期限的规定(试行)》,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由90个工作日压减至60个工作日,快速解决涉企专利侵权矛盾纠纷。率先在自治区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制度,通过社会公开征集确定16位首批参与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纠纷的技术调查官。率先在自治区设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制定出台《包头市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建立知识产权“红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联合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制定出台《关于设立包头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印发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联动体系建设。牵头制定呼包鄂乌四地市场监管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呼包鄂乌地区间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执法。2021年共出动知识产权执法检查人员768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564户次,检查市场523个次,整治重点区域135处。全年共办理商标、专利案件88件,涉案金额67.8万元。

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设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包头受理窗口,极大方便了我市市场主体。搭建了“包头市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实现商标专利检索查询,数据分析,维权预警、转移转化等功能。建立了知识产权政企沟通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政企沟通工作方案》,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出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制定《包头市知识产权公共事项服务清单》,梳理出36条具体服务事项,统一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举办了“稀土产业知识产权高管培训班”“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

推动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不断增强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科技、工信、财政等十个部门制定出台《包头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联合市科技局和市科协出台《关于推动科研组织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推动内蒙古科技大学以350万元及企业未来十年每吨产品13%收益的价格向企业许可2项专利技术,突破了自治区高校科研人员原创成果专利转化应用的最高值;指导内蒙古科技大学5项专利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包钢集团以13万元的价格向民营企业转让2项专利技术;中科院包头稀土研究院转让专利技术6项约2000万元,许可专利技术7项约20万元;包钢矿山研究院有10项专利技术在白云鄂博投产。联合发改、银保监部门下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的通知》,联合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联合推出“知识产权贷”专属信贷产品,帮助中小企业纾解融资难题。2021年全市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04亿元。

全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与运用效益

积极贯彻落实《包头市知识产权奖励激励办法》,不断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围绕我市“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分别建设2家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

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包头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市编办,申请建立中国(包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版权、公安等部门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搭建“包头市知识产权智慧监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监管能力和水平。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公证、知识产权仲裁,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行业协会,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积极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指导并支持有条件的旗县区设立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运营、贯标、导航、保险、资产评估及品牌创建等增值服务。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不断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建设,强化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培训。

图文来源:包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