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智慧园区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 2022-04-15

(一)智慧园区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

1.支持条件:1申报单位为产业园区或者企事业单位,其中,产业园区须为经国家或市政府批准的产业园区(包括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综合保税区等开发区中以发展工业和信息化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为重庆市辖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须与有关产业园区共建智慧园区2申报项目限智慧园区管理平台、服务平台、综合平台(指融合管理平台与服务平台于一体)三类,每次申报仅限一类项目,且须为首次补助;(3申报项目投资(包括与平台建设运营相关的信息采集、计算、展示等软硬件、数据中心租赁以及项目研发投入等,不包括数据机房建设费用)500万元以上4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

2.补助标准:根据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金额,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毛月枭,63899485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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