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多举措落实《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4-06
近日,区科技局召开机关党员干部会议,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进一步明确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在今后的科技工作中区科技局工作人员要守好伦理底线,推进科技向善而行。
会议要求,坚持伦理先行,要侧重伦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将科技伦理的要求贯穿科技活动的全过程,覆盖到科技创新的各个领域。对于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要在开展科技活动前,主动进行科技伦理的风险评估,对于涉及科技伦理风险的、达到科技伦理审查规范要求的,必须要及时开展审查。
会议指出,开展科技活动应当遵循“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5项科技伦理原则。在涉及以人作为受试者的研究时,首先须基于这样的伦理承诺,以确保开展的研究符合伦理,并尊重受试者的隐私权、保障受试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涉及实验动物的研究中,研究人员要承担善待实验动物的责任。
会议强调,科技人员要主动学习科技伦理知识,坚守科技伦理底线,发现违背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要主动报告、坚决抵制。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主动开展前瞻研究,对风险及时从规制上予以应对,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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