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依托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落实计划及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0

关于报送依托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落实计划及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托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冀科资〔2020〕32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现就报送我市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计划及进展情况报告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科技局已将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单位进行了汇总,请相关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对接,全面了解掌握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分别于9月13日、12月20日两个时间节点,将所属部门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计划及进展情况报告汇总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报送格式见附件,将报送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指定邮箱)。各普通高等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报送。

二、相关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服务,定期掌握本部门(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情况,动态梳理统计所属科研单位招聘落实具体明细,建立备查台账,确保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坚决杜绝虚假招聘,将岗位开发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联系电话:2822091

电子邮箱:zypzglc@163.com

附件:1.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托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单位列表(不含唐山高新区、各高等学校)

            3.×××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计划及落实进展情况报告(模板)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