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政策内容

发布时间: 2020-09-10

一、申报对象

2020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失业前最后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为武侯区。

(二)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三)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

三、申报材料

(一)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失业人员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

(三)失业补助金申请表。

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申报信息后,将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四、补助标准

失业保险新增餐补人员包括成人社发〔202081号文件印发之日(202076日)起,初次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以及曾有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再次参保缴费人员。

失业补助金期最长发放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01231日。

六、申领方式

(一)申报

1.临柜申报。

(二).网上申报。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意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方式一:失业人员访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经办】登陆后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进行申报。

方式二:失业人员关注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成都就业 助你前行】→业务经办栏下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进行申报。

方式三: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点击【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登陆后进行申报。

 

原文链接:

http://www.cdwh.gov.cn/wuhou/c121620/2020-09/11/content_39c6af1a6baa40359444f29d76ed2f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