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精神,省经信厅现就推荐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推荐工作。各市(州)经信局对照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见附件1),从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基地中择优推荐1-3家参评。省经信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研究后向社会公示,并公布2020年度认定名单。
  二、积极组织示范创建。各市(州)经信局通过省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推荐工作,带动本地区小微企业开展创业创新活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各地可比照省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的条件、标准,开展市(州)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评定工作,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聚集社会资源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有关要求。请各市(州)于10月7日前将示范平台、示范基地推荐文件、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2)、汇总表、推荐表(见附件3、4)等纸质文件一式1份报送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邮箱86508693@qq.com。
  联系人:徐朝晖 联系电话:027-87236658
  地址:武昌水果湖东一路7号,省经信厅东一路办公区中小企业处
  附件:1.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条件
  2.被推荐为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的单位需提交材料清单
  3.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4.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附件2 被推荐为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的单位需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4 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附件1 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条件
附件3 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原文链接:

http://jxt.hubei.gov.cn/bmdt/tzgg/202009/t20200911_29044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