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4

各单位:

  现将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仔细阅读通知要求,于9月24日前完成“国家网”、“地方网”系统填报和资料上传。同时填写区市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中介机构汇总表(附件3)于9月22日17:00前发送至科技创新部邮箱66966766@163.com。第一批申报未通过企业修改完善后可申报第二批。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闫琪 于复耀 联系电话:82020767 68686265)

  温馨提示:

  1.今年本年度试行无纸化评审,区市审查推荐和专家评审均依据企业在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进行,请严格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保证真实、准确、清晰、完整。

  2.申报企业需提供诚信承诺书(附件4)),从事高企认定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提供高企认定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恪守从业准则,提升执业水平。依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出具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需出具诚信承诺书(附件6)和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3.知识产权存在共有权属人情况,需提供共有权属人出具的知识产权共有权属人声明(附件5)。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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