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提升西部级海岛地区教育水平)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4

斗门区教育局、金湾区教育局、高栏港区社会工作局、万山区社会事业局,市斗门一中、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市实验中学、市一中平沙校区、华中师范(珠海)附属中学:

根据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申报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珠财〔202064号)有关要求,20208月起对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等所有事项实行全环节、全流程动态监控,专项资金必须通过线上完成申报、审核、审批、绩效评价等环节,严禁线下私自审批发放。

2021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已纳入“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管理。请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区属学校做好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任务+清单”及保运转促发展的原则梳理待报项目,各校自行登录“平台”注册账号,指定专人做好项目录入工作(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

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人应于930日前登录“平台”,对各区属学校申报项目加具审核意见,并将申请书纸质盖章版及佐证材料前交市教育局计财科备查,未在“平台”录入的项目不再线下受理,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珠海市教育局

2020914

附件:

附件: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项目申报指南

原文链接:

https://img.scimall.org.cn/kczgzc/2022/04/01/20220401191324_453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