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的反馈

发布时间: 2020-09-16

2020年8月24日至9月7日,我局在本局官网“互动”—“征集调查”板块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官网留言共征集意见2条,其中有效意见1条,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章第(三)项“创业孵化及带动就业”的说明

此项参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基本条件的要求设定,体现人社部门创业带动就业的职能,注重发挥滚动孵化功能。

二、关于第二章第十一条“扶持经费”的说明

此项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要求,“对达到市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由所在市给予每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为加强基地管理,强化后续服务,本征求意见稿将扶持经费分为两部分,认定后给予40万元,复评达到优秀给予10万元,已达到最高扶持标准。

三、关于建议“在文创旅游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的说明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基地是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认定的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侧重于培育具有滚动孵化小微企业功能和较强示范效应的创业载体。

感谢各位所提宝贵意见建议。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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