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6

辖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复核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和材料
  复核对象为2017年以前(含2017年)省经信厅认定的省级示范平台和省级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1)。有效期内的国家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不属于复核范围。
  各省级示范平台、省级示范基地申报主体须严格按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审核表(附件3、附件4)。
  此次复核通过的省级示范基地不享受省级示范基地认定的奖励资金。
  二、审核报送要求
  请各复核企业于9月21日(星期一)前将复核材料(一式3份含光盘1张)报送区科经局企业发展科,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邮箱896339250@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郑诗瑶85320153
  附件:
  1.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2.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条件
  3.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审核表
  4.湖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审核表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一、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无
  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1、武汉岱家山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2、武汉岱家山科技企业加速器有限公司
  3、武汉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武汉市工科院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

附件:

附件:复核附件表

原文链接:

https://img.scimall.org.cn/kczgzc/2022/04/01/20220401191002_ae7dc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