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铜梁区2020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8

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局

关于申报铜梁区2020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通知


相关权利人: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铜梁区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铜府办〔2018〕100号)、《关于印发铜梁区促进专利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18〕161 号)规定,我局决定启动2020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商标资助奖励对象:注册或登记在铜梁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二)专利权人为注册或登记在铜梁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铜梁区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助奖励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

二、资助范围  

(一)2019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可申请商标奖励。2019年取得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可申请商标资助;

(二)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专利,以专利证书的授权公告日为准;

(三)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专利权人缴纳的发明专利维持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收据的缴费日期为准;

(四)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可申请奖励;

(五)2019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可申请奖励。

三、

按照铜府办〔2018〕100号、铜府办〔2018〕161号文件规定,知识产权资助的范围和标准按专利资助标准申请日的政策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商标奖励补助标准:

(一)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由铜梁区人民政府奖励50万元;

(二)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由铜梁区人民政府奖励30万元;

(三)获得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由铜梁区人民政府每件补助2万元。

专利授权资助标准:

(一)专利授权资助标准:

单位:元/件

           专利申请日 

单位发明专利授权

单位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个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5000元/件

1000元/件

全额资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规定费用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

5500元/件

1000元/件

全额资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规定费用

2017年9月8日至2018年12月16日

10000元/件

全额资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规定费用

全额资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规定费用(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2018年12月17日以后

15000/件同一单位同一年度不超20万元

据实资助规费,最高不超过800元/件,同年同单位不超过0.6万元

据实资助申请过程中的规费和代理费一件不超6000元,总额不超1.2万元(仅限发明专利)

(二)单位和个人PCT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标准:

单位:元/件

申请日

资助额

备注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0000

仅资助获得美、英、法、德、日、瑞士授权的发明专利,同一发明最多资助3个国家的专利权。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

30000

未限制国家(地区),同一发明最多资助3个国家的专利权。

2017年9月8日至2018年12月16日

20000

未限制国家(地区),同一发明最多资助2个国家的专利权。

2018年12月17日以后

20000

未限制国家(地区),同一发明最多资助2个国家的专利权,同单位同年不超过8万元。

年费资助标准: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专利权人缴纳的发明专利维持年费(不含恢复权利请求费和年费滞纳金),凭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收费票据全额资助。发明专利维持年费仅资助专利权人前9年所缴纳的年费,且年最高标准不超过4000元/件,即自专利授权当年起算,给予连续9个专利年度的发明专利维持年费全额资助,不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时缴纳的授予专利权当年年费。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标准:

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 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获得两项及以上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奖励标准: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按照3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5万元/项的标准予以奖励。

四、申报时间

资助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在该期间未提交有效资助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的权利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的,需提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五)区知识产权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获得境外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商标资助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区知识产权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专利授权资助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专利授权资助申请明细表;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权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六)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七)区知识产权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发明专利年费资助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重庆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费用的凭证(提交复印件,年费缴纳单位必须是第一专利权人);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六)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七)区知识产权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奖励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批复文件复印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五)区知识产权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奖励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开户行复印件;

 (五)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六)区知识产权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地点

申报知识产权资助的商标权利人或专利权人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申报材料清单依次装订,于申报资助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重庆市铜梁区市监督管理局203室(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营盘街48号)。

 七、注意事项 

务必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不得重复、虚假申报,对弄虚作假、恶意套取专利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区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联系人:吴民     联系电话:023-64410198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营盘街48号


 附件:1. 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2. 重庆市铜梁区专利授权资助申请明细表


                            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18日


附件1

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帐  号






资助、奖励类别


□中国驰名商标奖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奖励;□境外商标注册资助;□ 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资助;□发明专利维持年费资助;□有效发明专利引进奖励;□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资助;□中国专利奖的奖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资助奖励;□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奖励;□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奖励




申请资助、奖励金额

(大写:          )




申请人签章


本单位(人)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所申请的事项不属于通过抄袭、重复提交、拼凑和编造等非正常手段获得,不以套取奖励、资助为目的,否则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区知识产权局科初审

意见


年   月   日




区知识产权局领导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1、申请人栏: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填写单位全称;属于个

人的填写申请人姓名;

      2、地址栏:单位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个人的如无营业执照,可填写户口所在地地址;

      3、开户银行和帐号栏: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开户的银行和帐号;个人的填写由本人开户的银行和

     帐号

      3、资助、奖励类别栏:申请人对照需要申请的资助、奖励类别在“□”内打“√”

      4、“申请人签章”栏: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高校和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2.属

于个人的,本人亲笔签字。


附件2

重庆市铜梁区专利授权资助申请明细表

专利权人(签章):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资助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1.专利类型指发明、实用新型;2.国内专利号中的“ZL”和小数点不录入,如:ZL2016109787xx.x,则直接录为:2016109787xxx;3.若为PCT发明专利授权,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授权的国家(地区);4.若本表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