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商务局《转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惠市商务函20204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文件要求,现将我区相关申报、初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申请企业须向我局如期、如实递交资金申请,逾期申报不予支持和补正资料。

(一)符合申报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境外展览会和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融资)条件的企业,须先于715日前,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网上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718日前报送至我局。

(二)符合申报支持品牌培育项目、127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贸融易”专项项目的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分别为一式八份、一式四份、一式四份)于718日前报送至我局。

(三)所提交的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全部须加盖公章,整本材料须加盖骑缝章。

二、联系方式

(一)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融资项目、“贸融易”专项项目:外资外贸股,联系人:利辉明,电话:3371679

(二)境外展览会项目、品牌培育项目、127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对外合作股,联系人:张伟芳、叶育明,电话:3397887

附件:附件1 转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pdf

  附件2 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3 申请表格.doc

附件:

附件1转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
附件2承诺书(模板)
附件3申请表格

原文链接:

https://img.scimall.org.cn/kczgzc/2022/04/01/20220401190632_88ca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