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尽快申报液化天然气拖车及加气站专项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有关要求,推动交通运输业绿色发展,加快辖区LNG(液化天然气)拖车推广工作,经区政府同意,从2013年起,我区率先开展LNG拖车购置资助,并于2017年修订印发《盐田区液化天然气拖车及加气站专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修订)》。资助工作开展以来,社会反响较好,达到了引导带动预期目标,在促进物流业绿色发展方面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目前,《盐田区液化天然气拖车及加气站专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修订)》即将于2020年5月12日到期。各单位如仍有符合《盐田区液化天然气拖车及加气站专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修订)》资助条件的LNG拖车或项目,请联系区发展改革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黄小姐(电话:25229228),并于2020年5月12日前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纸质材料至区政府627办公室,过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附件: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盐田区液化天然气拖车及加气站专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修订)》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https://img.scimall.org.cn/kczgzc/2022/04/01/20220401190353_98c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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