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自治区农业龙头企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1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20年自治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开发区)认真组织,充分发动,把好关口,按要求申报。
二、已认定为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按照自愿原则,可以申报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
三、请各县、区(开发区)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推荐上报文纸质版报送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推荐上报文(盖章扫描版).《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书》和《申报2020年自治区级龙头企业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nnsxccyfzk@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10414室。联系人:钟月英,电话: 0771-5555529, 18376761009.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自治区农业龙头企业工作的通知
附件1-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认定办法的通知
附件2-申报2020年区级龙头企业名单汇总表
原文链接:
https://img.scimall.org.cn/kczgzc/2022/04/01/20220401190042_a996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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