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及表格

发布时间: 2020-09-21

一、申请资料

在长寿区外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向户籍所在街镇社保所申请跨区域就业交通补贴,也可授权委托他人办理。提供:1.《交通补贴申请表》。2.乘坐交通工具票据凭证(实体车票、订票回单、电子车票、订单截图等各类能体现乘车人信息和乘车路线的票据)。3.跨区域就业证明①在市内单位就业但未缴纳社保、在市外单位就业的,提供《就业情况说明》(或劳动合同、或近期工资流水、或近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②非单位就业的,填写个人《就业情况承诺书》。

二、办理流程

1.申报。贫困劳动力向户籍所在街镇社保所进行申请。

2.审核。街镇社保所、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分别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核定实际补贴金额。

3.公示。审核无异议的,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在公众信息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果公示。

4.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补贴资金申请送区财政局确认,会同区财政局拨付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长寿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咨询电话:40244610、40667210

重庆市长寿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0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申请表.doc
2.附件2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承诺书(非单位就业).doc
3.附件2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说明(单位就业).doc
4.附件3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