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2

各市、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局:

为做好我省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1)、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项目分配表(附件2)。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推荐函(附件3);

2.项目申报资料。

(二)报送要求

1.推荐函(电子件和纸件1份,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市局或省中直有关单位推荐项目,推荐函需行文给省知识产权局。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及示范企业申报项目,推荐函需行文给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院士推荐意见书需由院士签名并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

2.项目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资料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三)时间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0日。

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

2.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项目分配表

      3.推荐函

      4.院士推荐意见书

 

联系人:行政审批处  那威

电  话:024-86916021

邮  箱:84849558@qq.com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