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新业态十佳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3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推动青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新业态十佳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运营单位、新业态十佳企业必须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符合国家、省和青岛市文化产业政策、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推动青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发〔2018〕27号)中确定的影视业、音乐和演艺业、创意设计业、数字创意业、工艺美术业、出版传媒业、文化基因工程、海洋文化发掘、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发展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园区开发单位及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园区正式设立两年以上,具有合法、完备的立项审批手续,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3.有组织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及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工作,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
4.园区具有定位准确的科学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
5.具有较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能够为入驻文创法人单位提供发展所需的各类配套服务;
6.产业集聚度较高,具有较完整的产业链和完善的供应链,形成特色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入园企业超过60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门类的企业应占园区入驻企业总数(不包括园区内的商业配套服务企业)的50%以上,园区总营业收入超过6000万元,园区年文化产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拥有一定数量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
7.具有较强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发展速度较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二)申报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十佳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青岛市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生产经营、中介活动的文化创意企业;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营业收入和纳税额连续三年呈增长趋势;
3.主导产品或服务的文化创意水平,及其生产技术或营销手段的创意程度,拥有原创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数量居同行业领先地位;
4.具有优质可行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三、支持标准
通过认定的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新业态十佳企业,将被列入《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名录》、《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十佳企业名录》。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推动青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发〔2018〕27号)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或优先支持。
四、申报要求
(一)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申报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及近三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
(以上两项需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园区的基本情况及入驻企业名录;
4.园区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5.企业近两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6.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7.《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申报表》以及所填报数据的有效证明材料;
8.申报单位承诺书及需要申报企业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十佳企业申报单位须填报《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十佳企业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十佳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最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4.企业最近三年税收完税证明或缴款书;
5.企业拥有的原创知识产权证明;
6.企业拥有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相关资料;
7.申报单位承诺书及需要申报企业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单位需向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扫描件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各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中的认定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后将材料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五)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园区、企业组织评审,按程序审核、拟定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新业态十佳企业名单。审核结果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十佳企业”。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复核决定。
五、报送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
(二)报送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2404房间。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85812925
电子邮箱:qdwljcyfzc@qd.shandong.cn。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附件:1、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申报表
2、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十佳企业申报表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申报汇总表
5、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十佳企业申报汇总表
原文链接:
https://img.scimall.org.cn/kczgzc/2022/04/01/20220401185643_be5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