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商务局关于选聘2018年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3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建办〔2018〕101号),《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南宁市商务局、财政局印发的《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公开选聘2018年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征集单位(委托方):南宁市商务局
(二)费用预算: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三)项目名称: 2018年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
(四)项目目的:通过对照各供应链申报材料中供应链建设总体方案、项目实施内容、确定的绩效目标,对各供应链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准确反映2018年南宁市供应链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确保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验收实施内容
(一)组成项目验收工作组,对各供应链及链上企业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查验收材料及内容是否齐全、完备、准确;
(二)实地查验供应链项目建设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项目成效情况等;同时查阅项目建设承担企业对项目建设的管理、支持等相关佐证材料、资金支出原始凭证,查看信息系统联通情况;
(三)对照项目合同、项目责任承诺书、验收指标体系等检查供应链项目建设成果,并提出客观、公正、明确的验收结论及验收意见;
(四)撰写2018年南宁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二)具有独立完成财政资金项目审计、绩效评价及项目验收的成功案例,能准确把握中央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要求;
(三)了解2018年财政部、商务部开展的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对南宁市实施的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项目建设有较好的认识和理解;
(四)具有本土服务能力,在南宁市有固定且正常经营的办公场所,具备充足的人才资源,所配备人员需提供近1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五)申请单位须组成项目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成员具有注册会计师1人及以上;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六)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执业道德规范、廉洁从业承诺书等,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四、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单位简介及本土服务能力介绍;既往类似业务开展情况;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二)服务商资格及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本土服务团队拟投入人员(不少于8人)名单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三)项目报价方案。
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须塑印成册、一式五份。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1日止;
(二)报名方式:提交书面材料至南宁市商务局物流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1415房),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wlk5530319@163.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焱鑫,0771-5530319;
(四)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成功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五)我局组织评选并经局办公会集体讨论后决定项目服务商。
2020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
https://img.scimall.org.cn/kczgzc/2022/04/01/20220401185640_8bda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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