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成都市2021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价格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3
各镇(街道办):
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2021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价格补助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域内的,符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价格补助标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业主。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由项目业主自主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各镇(街道办)需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鲜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完整性进行初审,对项目业主征信情况进行查询,经当地农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四、申报时间
项目业主于2020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和企业服务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znyjsc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邹俊林、陈海燕;联系电话:83878358。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价格补助项目资金申报指南_2_
2.《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行用地价格补助的意见》(成办函〔2016〕108号)
原文链接:
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05/2020-09/23/content_5cd058b03d7a4a029aa53eefed7a15c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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