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财政加强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作用支持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0-09-24

黄埔区财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开大前门”“堵严后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机制,在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区域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稳投资、扩需求、补短板的重要作用,2015年以来累计向上级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01.72亿元,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制度、立机制,完善政府债券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夯实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制度基础。印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定《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1年)》,科学制定化债计划,防控债务违约风险。修订区经费审批权限和审批层级,规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审批权限和流程。制定及修订《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全区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建立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工作内控制度,提升隐性债务风险防控水平。

  二是构建规范高效债券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建立起区财政、发改、国土、项目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权责明晰、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协同配合,涵盖债券项目立项谋划、发债资料准备、债券资金使用全流程的政府债券申报发行使用工作部门联动机制,提升我区政府债券申报发行使用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定期通报机制、政府隐性债务防控问责机制、项目申报资料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机制等债券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全方位提升我区政府债券管理工作效能。

二、科学借、高效用,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结合我区财力状况、债务风险及项目建设需求等因素,科学拟定发债计划,加快债券资金执行,推动债券资金尽早落地生效。

  一是科学谋划新增债券项目。提前布局,把握国家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的机遇,对于符合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重点投向领域的项目,优先按照发债项目要求谋划项目建设模式。突出重点,申报项目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申报项目优先从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等急需资金支持、成熟并具备实施条件的公益性资本项目中选取,避免“小、散、杂”。规范长效,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库建设,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及时对入库项目进行梳理调整,做细做实项目储备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专业评估,提升“一案两书”等发债材料质量水平,提高发债成功率,2020年我区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8.1亿元,较2019年大幅增长134.17%。

  二是全力争取债券资金。积极向上级争取置换债券资金131.92亿元、再融资债券16.69亿元,政府债务期限结构持续优化,融资成本明显降低。通过债券置换和再融资腾出财政性资金78.2亿元,优先用于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发展,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把握政策机遇,向上级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01亿元支持我区公共医疗卫生和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三是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限定政府债务资金用途,按照债券申报用途规范使用债券资金。加快政府债券执行,根据项目进度第一时间拨付已入库的债券资金,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建设业主)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化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尽早安排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定期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将使用债券资金项目支出情况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与来年债券资金申报分配相挂钩,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提请区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单位切实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我区以前年度政府债券资金均按时使用完毕,截至2020年8月末,我区当年再融资债券11.98亿元、提前批专项债券资金12.1亿元已全部支出完毕,实现债券资金早落地早生效。

三、精细管,按时还,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政府债券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债务限额控制,确保各年债务余额控制在当年上级下达限额标准以下。将政府债券按资金性质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报政府同意、人大审议批准后规范执行。规范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信息,提升财政透明度。

  二是加强政府债券风险监测预警。定期统计分析政府债务数据,科学设置指标监测评价债务风险水平,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当前我区各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远低于100%的警戒线要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三是切实履行偿债责任。科学制定偿债计划,落实资金来源,确保到期债务本息通过对应的预算资金按时偿还,维护政府信用。通过大力筹措资金、发行置换债券等方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截至2020年8月末,我区存量债务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180.27亿元,下降99.17%。

  四是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开展隐性债务情况自查,摸实全区隐性债务底数,制定隐性债务偿债方案,我区经上级核定的0.33亿元隐性债务已按期全部化解完毕。健全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通过财政部地方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对区属各单位资产、债务举借、长期支出事项等情况实行定期上报、动态管理。开展隐性债务专项督查,对区属各单位融资担保、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区财政局 王运芬 刘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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