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4

各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凡在我区注册的专利权人并符合中国专利奖参评条件的项目,采取属地推荐的方式,由各市市场监管局按名额审核推荐,汇总后报送我局。具体如下:
  1、南宁、柳州、桂林可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8个、外观设计项目3个;北海、玉林可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5个、外观设计项目2个;其他各市可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3个、外观设计项目1个。
  2、国家级高新区可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5个、外观设计项目2个;自治区级高新区可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3个、外观设计项目1个。项目报各市市场监管局汇总,不占各市名额。
  3、自治区属高等院校可申报专利项目5个;自治区属科研院所可申报专利项目1-2个。项目报各市市场监管局汇总,不占各市名额。
  4、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各奖项二等奖以上的项目,报所在市市场监管局汇总,不占各市名额。
  5、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院士推荐项目,报所在市市场监管局汇总,不占各市名额。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满足中国专利奖参评条件(请参阅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二)申报单位和个人请按时提交申报相关材料电子件至各市市场监督局(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每个申报项目材料存储在一个文件夹内,以“中国专利奖+申报单位名称”命名,内含文件: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WORD文档);
  2、相关附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格式);
  4、《专利权人声明》(签章,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院士推荐项目,以“中国专利奖+申报单位名称〔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或院士推荐〕”命名)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
  (四)各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组织本地区优秀专利项目,特别是在全国同行业领先的专利技术申报。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五)各市市场监管局请于2020年10月17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项目申报材料电子件以光盘或U 盘形式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项目评审
  我局将申报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提出推荐申报项目意见,经审核、公示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
  四、表彰奖励
  申报项目在获得中国专利奖后,我局将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对获奖项目予以相应奖励。
  联系人:李金穗程 洪
  电话:0771—5574046 5828378
  邮箱:gxzscqcjc@163.com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附件1专利权人声明
附件2推荐项目汇总表(格式)

原文链接:

http://scjdglj.gxzf.gov.cn/zwgk/tzgg/t63914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