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7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办流通字〔2020〕67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洪安办字〔2020〕64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排查整治隐患,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商贸促销活动频繁,人流、物流高度集中,更加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重点工作的落实;紧盯节日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特点,深入一线对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加油站、物流仓储等人员密集、高风险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尤其要重点检查督促商贸企业的商业促销和展销活动的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准备情况,有针对性地化解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全市商务系统发生安全事故。
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节日期间领导到辖区商贸企业明查暗访或指导督查的信息和现场督查情况报送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辖区商贸领域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或安全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联系人:刘军鸿电话83884222邮箱:2635099470@qq.com
附件:
赣商务办流通字〔2020〕67号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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