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在广州开展试点!这些方面将进行创新
发布时间: 2022-03-14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3月10日获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科技部在广州市开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工作。
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试点期间,广州市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所属区域、场地面积、经营场所和名称(含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名称及运营单位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的,由市科技局审批同意后即变更生效,科技部对相关信息变更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名称变更,广州市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可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填报相关变更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市科技局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相关要求进行条件审核。信息变更情况由市科技局按季度分批向科技部报送,并同时抄送省科技厅。
针对所属区域、经营场所、场地面积变更,广州市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可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填报相关变更信息,并上传经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的变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申请单位将变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市科技局会同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组织专家,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相关要求,进行条件审核和实地核查。变更后仍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条件要求的予以变更。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在《关于开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将加强试点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确保相关机构了解信息变更的创新试点办理渠道和方式,并做好咨询解答工作。在办理信息变更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及时反馈,确保创新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此外,加强检查监管。对在办理信息变更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的单位,市科技局将报请科技部取消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方晴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

Copyright © 2022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6016202号-20
Copyright © 2022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6016202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