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荣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县级优秀组织单位”

发布时间: 2022-02-17

沛县荣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县级优秀组织单位”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公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沛县荣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县级优秀组织单位”。据悉,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7号)精神及有关要求,教育部于2021年5月27日至28日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江苏省抽取12个样本县参加监测工作,沛县是12个样本县之一。 全省有8个样本县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