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通过自治区农牧厅复查评审认证考核
发布时间: 2022-02-11
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第3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按照《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现场考评工作的函》工作要求,派出专家考评组对巴彦淖尔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采取听、看、查、问等方式,对检验中心的技术能力、仪器设备、管理体系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核,现场观察玉米种子样品流转和净度分析的实际操作,对申请授权签字人进行了现场考核,对申请检验项目范围进行了现场确认考核,结果为合格。经厅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继续开展有关业务工作。
种子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推动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打好种业翻身仗。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要求,始终以“公正、科学、准确、高效”为目标,从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加强技术练兵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能力建设,保障体系的良好运行。此次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认证的通过,将对巴彦淖尔市推进种业振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保护育种者合法权益,促进种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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