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首笔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入库
发布时间: 2022-01-29
1月25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手配合,肥城乾山矿业有限公司申报缴纳了全市首笔矿产资源专项收入2508.77万元,并成功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随着该笔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缴入库,标志着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在肥城市全面落实。

据悉,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要求,在河北等7省试点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自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征收任务下达后,按照自然资源部、山东省通知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划转工作顺利实施。
严密组织,协同推进。按照政府主导、税务主责、财政支持、自然资源配合的原则,依据划转职责分工和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内设科室,多次召开业务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流程,全力配合,积极推进划转工作顺利衔接。
协作配合,全面交接。积极对接市财政、税务、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全面梳理现行征收管理政策,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协助税务部门了解、吃透现行征管政策。同时,全面梳理和清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缴情况,建立缴款台账,形成文件清册转交税务部门。
优化服务,信息共享。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便民、高效”“一站式服务”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方联手,优化精简资金划转、缴费流程。采取三方现场办公形式,第一时间推送共享费源信息,根据税务部门回传缴款信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银行、缴款人现场办理资金划转、缴费入库工作,切实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
下一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升矿政管理服务效能,扛起时代重任,奋力书写肥城高质量发展精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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