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亮剑斩“毒瘤” 打伞破网护平安

发布时间: 2021-12-27

       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职尽责,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有力保障了群众安居乐业,为创建平安宝坻、实现海晏河清作出积极贡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学海等九人寻衅滋事案。这起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首例以“软暴力”手段寻衅滋事、非法讨债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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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 胡艳阳:本起案件是典型的以“软暴力”手段非法索债的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李某等人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以代为索取债务为由多次到多个债务人公司采取随意走动、车辆堵门、悬挂横幅条语等方式索要债务,严重扰乱了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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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国家已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但仍屡禁不止。这些所谓的“讨债公司”为规避法律的制裁,自以为“只要没有绑架、杀人就不叫犯法”,大量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地痞流氓,采取死缠硬磨、车辆堵门、恐吓滋扰等方式追讨债务,令被害人不堪其扰,成为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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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马宏图:依法审理非法索债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于“软暴力”犯罪的准确认定,有效地打击了该类犯罪团伙,并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该判决生效之后,宝坻法院针对部分地区的“讨债公司”暗生滋长,破坏生产生活秩序的现象,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并积极参与开展保护中小型企业合法权益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市场经济主体诚信经营、依法维权,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该类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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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并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向深入,特别是区人民法院3.21系列案件入选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为全力建设“无黑城市”,推动创建平安宝坻,注入安全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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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少伯: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全力以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宝坻的征程中,彰显法院之为、法院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