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基层科技创新 培育县域转型新动能

发布时间: 2021-12-21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县域是科技创新体系的“神经末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础在县域、活力在县域、难点也在县域。当前,在“双碳”和共同富裕的战略背景下,科技创新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愈发显著,加强基层科技创新工作是培育县域转型发展新动能的强力抓手,是构建低碳经济发展新格局的关键之举。

  转变基层科技创新工作理念

  基层科技创新工作涉及企业、人才、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基层政府,不仅仅是科技部门的工作,更是涉及多个政府管理部门、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工作。它既是科技系统内部工作,又是全社会的进步事业,既是科技创新活动,又是科技创新经济化过程,既有科技创新项目,又有科技创新产业化工作。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驱动县域发展的重要性,自主创新、科技研发、创新创造这些“高大上”的事不仅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事,也是县域有效吸收、整合资源要素,提升竞争优势,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的必然选择。

  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在基层科技创新系统中,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核心主体,是市场机制作用的承担者和实施者。应当充分激活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推动产业链价值链不断向高端延伸。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研究院,为企业研发人员提供科研必备条件,吸引更多人才集聚,提升县域产业的整体创新水平。支持现有重点产业链上的“专精特新”企业专注于主业,破解多数产业链存在于细分市场中的“卡脖子”技术难题,争当隐形冠军。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生产研发同步开展,不断进行微小创新。

  强化创新主体有效合作交流

  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差异化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能够显著正向影响企业的联盟绩效,资金资源和创新资源能够显著促进企业的创新绩效。因此,推动创新主体间开展交流互动,实现有效的资源共享,形成企业间的战略联盟,协同创新,对提升产业发展效能具有显著作用。建立由企业、政府或相关协会引导的第三方合作平台,通过第三方平台有效的资源共享、公平的竞争机会、上升的需求空间,加强创新主体间的交流联系。

  依托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县域科技创新普遍存在三个短板:一是高校院所少;二是人才资源不足;三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功能不完善。为此,应当通过建设平台打通区外创新要素与区内创新需求的通道,新型研发机构作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新兴代表,正好承担此项角色功能。依托新型研发机构,导入高校院所科创资源,加强与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发挥不同机构各自的特长和作用,打造从技术开发到技术转移再到创业孵化的成果转移转化链条。同时,加强新型研发机构之间的合作,加强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研发中心之间的合作,组建区域技术研发联盟,共享科技创新资源,合力完成技术攻关任务,共同分享合作成果和收益。

  健全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机制

  广泛深入开展基层科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有效保障,应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机制。建议市级层面将县(市、区)政府科技投入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科技投入增长速度大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确保每笔财政科技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基层科技创新取得长足发展。部分本级财政收入规模小、自身保障能力弱的县(市、区),应坚持将争取上级资金作为弥补本级建设资金不足短板的重要途径,统筹力量做好向上争取工作。

  构建县域科技金融支撑体系

  对县域经济而言,除少数大企业具备科技创新资本之外,许多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普遍面临着资金不足的短板。创新始于技术、成于资本,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必须要做好“科技+金融”文章。除了积极争取和利用上级科创产业基金、提高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以外,可以设立县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如成立科创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科技企业小贷基金等,聚焦主导产业、坚持投早投小,通过资源共享、产业协同、区域联动等方式,营造“政府引导、社会跟跑”的良好科创投资氛围,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保障。

  营造尊重科技创新发展氛围

  县域能否实现科技创新事关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成效。基层科技创新工作要特别重视对县域科技创新环境的营造,要形成重视创新、尊重创新的发展氛围,让创新的思想深入到企业生产活动中,植入到企业家的思维头脑中。为此,县域要构建政企协力的创新环境,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要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激励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人员大胆创新。要加大对科技企业、创新成果、创新人才的宣传力度。


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