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出台“人才兴区”十二条措施

发布时间: 2021-12-11

招揽天下英才 助力创新发展

乌当区出台“人才兴区”十二条措施

来源:贵阳日报     2021年12月11日        

  本报讯 近日,乌当区印发《乌当区“人才兴区”十二条措施(试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人才对重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汇集天下英才,广聚人才兴区,为乌当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在“强省会”行动中做出乌当新贡献、彰显乌当新力度。

  此次出台的措施支持对象包括在乌当就业创业,且按照《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1年)》规定,获得贵阳市级认定的6个层次人才;落户乌当并在乌当工作或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乌当区重点产业发展所需或在乌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重点产业企业包括在乌当区域内登记注册,围绕乌当健康医药主导产业、装备制造(含电子信息)和特色食品优势产业、大数据新兴产业建设,属于重点支持和发展产业的企业。

  在构建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方面,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牵头引进、培养、服务人才工作,把人才工作具体化、项目化。在区人才交流中心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落户安居、待遇兑现等“一站式”服务。

  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吸引人才在乌当就业创业,设立“乌当区人才储备池”,建立人才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登记有意向来(留)乌当创新创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优秀本科生等人才信息。人才(团队)带项目、技术、资金到乌当区创办企业,且获得省、市级经费支持的,由区级财政按最高1:1比例给予匹配奖励,并在3年内免费提供最多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在建设人才创新平台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且获得省、市级经费支持的,由区级财政按最高1:1比例给予匹配奖励。

  在鼓励人才提升学历方面,已在乌当区工作的自主提升学历,取得学历后回乌当区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符合人才政策兑现条件的,按新引进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学费资助。

  在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整合区域内创新创业平台资源,吸纳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进驻乌当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4年内可以享受创业辅导、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

  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方面,建立区级“人才编制池”,用于保障没有空余编制的有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放宽用人单位自主权,鼓励事业单位从贵阳贵安以外引进优秀人才。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编制外高层次人才,薪酬标准综合考虑乌当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才类别、市场价位等因素确定。

  在住房保障服务方面,推进“智汇云锦”大健康孵化基地专家人才公寓建设。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符合人才需求目录要求的人才,且获得市级住房支持的,由区级财政按最高1:1比例给予匹配住房补贴。

  在生活便利服务方面,在人才公寓建立“智慧微菜场”或生鲜超市。通过购买服务,在指定的超市、商场、饭店消费享受优惠折扣,为人才办理为期1年的免费公交。

  在文化旅游服务方面,人才在区内指定景区景点(温泉)消费享受优惠。区级公立文博单位、运动场馆免费向人才开放。

  在子女入学服务方面,省级优才卡、“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落实;高中阶段学校转学就读的,按学生原就读学校类别和学生学习能力水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在医疗保障服务方面,开通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在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可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办理入院等医疗服务,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就诊或住院由定点就诊医院安排就医联络员提供预约和安排。

  在续建人才档案方面,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档案出现主件材料齐全、其他附件材料有所欠缺的,实行容缺办理,可以将补正材料与核查同时进行,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附件材料。企业引进人才以辞职、离职等方式来乌当区工作的,因原单位辞职或被原单位辞退造成人事档案滞留或残缺的,根据本人要求恢复身份的书面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可为其续建档案,承认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