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及人才专项资金政策解读来啦
发布时间: 2021-12-07
为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高精尖产业主阵地建设,促进“三城一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开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投融资体系及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经开区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人才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经开区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及人才专项资金现阶段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第三批合作企业,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由经开区科技创新局监督管理,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受托管理,主要采用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投资支持经开区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吸引优质企业在经开区落地、发展。
人才专项资金由经开区组织人事部、科技创新局共同监督管理,亦庄国投受托管理,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人才创新项目,扶持人才创业发展。
为帮助企业深入了解征集政策及申报要求,科技创新局联合亦庄国投于昨天上午组织了线上宣讲活动,为企业详细介绍及解读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及人才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设立目标
▣ 培育一批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填补行业空白的先进技术
▣ 研发一批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填补行业空白的创新产品
▣ 培育或引进一批高成长、高科技型创新企业
申报要求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符合经开区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导向的企业。基本合作要求如下:▣ 合作企业符合经开区四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运营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合作企业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高成长潜力或拥有核心技术与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 合作企业须为公司制法人,在经开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主要办公与经营场所位于经开区内,且承诺在获得投资后约定期限内不迁离开经开区;▣ 合作企业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所占的比例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0%。
本次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和人才专项资金是同步征集的。人才专项资金主要是针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高精尖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即“人才十条”,如果是已经被评定为亦庄的“领军人才”或者是“亦城人才”等,有“人才”称号的人创办的企业,且持股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企业是可以申请经开区人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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