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技术交易奖励操作规程》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2-06

一、政策背景

2020年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长政办〔2020〕27号),为确保细则落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制定操作规程。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细化技术奖励标准,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规范奖励流程。

三、重要内容(重要举措)

(一)奖励适应对象

适用于经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在长高校、科研院所(含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企业等技术交易机构和技术交易服务机构。

(二)有关奖励规定

一是在长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市内单位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的,经我市范围内技术合同登记点认定后,单个合同申报奖励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即同一合同只能申请一次补助,且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二是技术交易机构将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下达的合同任务书进行了认定登记的,不纳入奖励;三是申报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的技术合同额,不再纳入累计奖励;四是技术服务机构促成认定登记的单个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的,按照1亿元纳入业绩。促成某一委托单位年度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在5亿以上的,按照5亿元纳入业绩。

(三)技术交易奖励申报时间及流程

每年第二季度开展,按单位申报、专家评审、行政审定、公示和行文下达的程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