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2-06
一、《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出台背景
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4号)和《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市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好202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特印发《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长科发〔2021〕12号)。
二、《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出台目的
指导各有关单位申报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
三、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哪些类别?本次公开征集的项目为哪些类别?
答: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按科技重大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平台和人才计划进行分类组织。本次公开征集的项目为重点研发计划、平台和人才计划两大类。科技重大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指南(通知)另行发布。
四、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在长沙地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立项支持的其他单位;
2、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技研发优势;
4、具有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和技术装备等;
5、纳入研发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统计不能为零;
6、无不良信用记录;
7、一般申报单位无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推荐权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
3、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
4、申报的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其他要求
鼓励申报单位自主组织申报材料;鼓励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联合申报。
五、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哪些项目?
答:根据国家、省、市对科技创新工作部署要求,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将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沙片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试验区、长株潭一体化、岳麓山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中的重点科技创新项目;
2、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智一芯”(智能装备、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汽车和功率芯片)、“软件业再出发”(自主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核心基础软件领域和芯片设计类、高端制造类、运维服务类、机器人操作系统等高端工业软件领域)、智慧城市项目以及数字人民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反恐)技术研究项目;
3、湖南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中在长项目及承担单位申报的关联项目;
4、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有军工三证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5、长沙市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6、依托国家级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六、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一)申报单位进入长沙科技网(http:// kjj.changsha. gov.cn/)的“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财政备案表》。
(二)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系统中推荐合格的项目,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行文一式二份邮寄至长沙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市科技局不受理未获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
1、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部属、省属,含赋予推荐权的改制科研院所)、三级医院的,由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以单位名义行文推荐。二级及以下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行文推荐。其他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行文推荐。
2、申报单位注册在国家、省级园区的,由各园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审查,由园区管委会行文推荐,其中省级园区推荐的项目需经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3、其他单位申报的,由注册地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行文推荐。
七、2021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是什么?有哪些要求?
答:(一)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交推荐单位签章后,邮寄至市科技局相关项目主管处室。
(二)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截图、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
八、2021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括哪些子项?支持方式是什么?
答:重点研发计划支持长沙市新兴及优势产业链的技术与产品研发以及成果转化、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技术及产品开发项目(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项目)、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项目、软科学项目3个子项。在支持方式上,原则上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
九、2021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各子项的支持对象有哪些?
答:(一)技术及产品开发项目(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对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或2021年完成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企业、有军工三证的企业、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项目支持对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或2021年完成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企业。
(三)软科学项目支持对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十、2021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各子项的主管处室为哪些?
答:(一)技术及产品开发项目(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项目)主管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电子信息、航天航空、新材料、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项目)、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高技术服务领域项目)、社会发展科技与农村科技处(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农业新技术领域项目)。
(二)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项目主管处室:国际科技合作与智力引进处。
(三)软科学项目主管处室: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十一、2021年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包括哪些子项?支持方式是什么?
答:平台和人才计划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和运营服务,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高科技创新的条件保障能力;支持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培养,进一步优化科技人才资源布局。本次公开申报的平台和人才计划包括其他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等2个子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科普场馆项目、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科技特派员等子项的申报另行通知。在支持方式上,原则上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
十二、2021年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中各子项的支持对象有哪些?
答:(一)其他科技创新平台项目支持对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或2021年完成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优先支持规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科技领军人才项目支持对象:科技领军人才创办或领办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二、2021年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中各子项的主管处室为哪些?
答:(一)其他科技创新平台项目主管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电子信息、航天航空、新材料、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项目)、社会发展科技与农村科技处(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农业新技术领域项目)、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高技术服务领域、成果转化平台、资源共享平台项目)。
(二)科技领军人才项目主管处室:国际科技合作与智力引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