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举办泰兴EOD模式实践项目高峰论坛

发布时间: 2021-11-04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与产业化,将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特色产业运营三者有效融合,从生态建设角度,将园区生态治理、资源和产业的规划、投融资、开发运营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考虑,推动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关联产业发展一体化融合。同时促进泰兴高新区EOD开发模式进一步深化与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EOD开发模式,为全国其它园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和EOD开发模式提供泰兴高新区“环境治理+产业开发一体化发展”的样板和经验,我会联合泰兴市高新区管委会、泰州市环保产业协会主办了“泰兴EOD模式实践项目高峰论坛”。

本次泰兴EOD模式实践项目高峰论坛由刘鸿志副秘书长主持,泰兴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蒋杰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夏颖哲分别作了开幕致辞。

在主旨报告环节,泰兴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科员凌嘉介绍了泰兴高新区目前生态环境导向(EOD)的综合开发情况,总结了过去EOD取得的工作进展和主要成绩,以及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和主要措施。同时,明确了下一步高新区四大重点工作:一是切实完善规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健全领导和管理机制,三是强化投融资政策扶持,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总结了水环境保护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如何提升生态引领的区域发展模式、生态保护和区域产业融合发展不够等主要问题。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PPP中心主任赵云皓做了题为“EOD项目实施路径与要点”报告。主要介绍了EOD实施的背景与内涵、EOD试点工作进展、EOD项目实施要点与路径以及EOD项目案例分析等四部分内容。重点介绍了EOD试点项目的类型、实施程序以及要点;以库布齐沙漠治理与产业开发项目为案例,分析了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兰萍做了“EOD项目投融资管理难点与对策”的报告,主要介绍了投融资管理的六大难点:项目策划、规划保障、用地合法、模式合规、程序合法和融资创新,同时针对主要难点提出了主要对策:一是重视项目策划,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二是加强顶层设计,依法规范实施;三是理顺各方权责关系,合理确定开发方案;四是规范投融资模式,谨慎设计交易结构;五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合规可行;六是创新信用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最后,周兰萍律师分享了新建PPP项目+EOD和存量PPP项目+EOD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