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关于限电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1-10-21

一是限电方案科学性有待提高。
通知缓冲余地不足。目前的限电通知多是以周为单位的“突袭式”短信或电话通知,企业应变调整时间不足。尤其是我市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相对弱势,一旦因延误订单交期产生法律纠纷,面临的赔付压力较大。生产预期不明朗。当前限电方案并没有较详尽、长期的计划,企业对自己何时轮到、持续多久均不清楚,更有甚者前一天晚上通知第二天早上开始限电,让企业管理陷于混乱。不同区域、不同时段有停二开五、停三开四等不尽相同的限电模式。企业不敢确认新订单,也无法合理安排生产。广泛发动不充分。目前限电仅局限于工业生产,对居民生活、装饰性景观照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等渠道的节能宣传还未铺开。
二是限电企业区分度有待加强。
不分企业类型。有些地区根据用电量极端采用无预警式“整条线拉闸断电”的一刀切粗放做法,单位用能产出评价与能源配置尚未完全挂钩,对于“亩均论英雄”中A、B、C、D类企业均作统一控制,做法合理性还有待商榷。同时,我市有许多高耗能企业生产工业基础原料或是龙头企业的一级独家配套企业,简单限制这样一家企业的用能,会直接影响产业链下游多家企业的正常运转。频繁的停电、限产使各类不可预计的风险叠加,影响了整条产业链的稳定性和韧性。不分耗电基数。全市18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普遍反应收到限电通知,其中某模具企业耗电总量少、耗电单位小,也是绿色生产企业,年耗电量约为40万度,而同地区的某大型化工企业年耗电量高达40亿度。不加区分的限电安排缺乏结构性调节的考虑,企业影响最小化和能耗降低最大化结合度不佳。不分行业情况。当前的重点限电企业名单中,有的行业虽然能耗量大,但并非是高能耗产业,应考虑耗电量与产值比区别对待。且不同行业的工业价值不同,如铸造虽然耗电量大,但属于工业基础,应在引导转型升级的前提下保证用电。而且,不同的行业要求不同的用电模式,例如有烧结工艺的企业,在升温过程中停电,不仅产品容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降温后重新升温会增加能源损耗,也容易损坏生产设备。
三是限电政策导向性有待明确。
发展共识尚未凝聚。对于当前有序用电的政策意图企业理解各异:部分企业站位较高,对节能提效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表示理解和认可;部分企业对目前“急刹车”停电、限产影响正常生产秩序表示质疑;还有部分企业持观望态度。各种说法林林总总,难以形成统一的声音。发展导向尚未明确。限电之下,企业应对乱象丛生:有些企业高价购买自主发电设备,不仅污染重、转换率低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短期内恢复正常供电或政策不允许自发电,企业就会浪费巨额购买发电设备费用;有些企业为了赶进度、抢工期,超负荷生产冲击电网的同时也可能危及生产安全;有些企业有技改或光伏发电的意愿,但缺少相应的政策指导和配套服务。
宁波市模具行业协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
秘书长张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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