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武器的伦理困境

发布时间: 2021-09-09

作者:陶应时,曾慧平,刘芷含

基因武器作为一种超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在现代战争中可以发挥“奇效”。

但基因武器在军事中的存在与应用,将使平民豁免面临困境、使战争手段更不人道、使战争后果难以控制、以及诱发严重的生态灾难等,因而面临诸多伦理困境。

本文讨论了基因武器所面临的战争伦理困境,并进一步探索防范基因武器的具体路径,以期为现代战争和基因技术的发展建立有效的伦理约束提供借鉴。

基因技术作为现代生命技术的一个分支,其发展与应用在为人类增进福祉的同时,也催生了威力巨大的生物武器——基因武器。

基因武器正日益引起人们的忧虑与关注,不仅将带来一系列的伦理、政治与社会挑战,同时无疑是21世纪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严重威胁之一。

《现代科学技术名词选编》中对基因武器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全面论述:“基因武器是指运用先进的遗传工程技术,用类似工程设计的办法,在一些病原微生物中接入能对抗普通疫苗或药物的基因,或在一些非致病微生物体内接入致病基因而制造成的生物武器。基因武器的使用方法简单多样,人工、飞机、导弹或火炮均可把经过遗传工程改造过的致病微生物投入他国的主要河流、城市或交通要道,让其自然扩散、繁殖,使人们在短时间内患上一种无可治疗的疾病,进而在无形战场上静悄悄地丧失战斗力”。

尽管许多科学家将基因武器称为“世界末日武器”,但基因武器的研发仍受到了很多国家的热捧,一些军事大国亦置身其中。

基因武器面临的战争伦理困境

与传统的生化武器相比,基因武器具有更强的隐蔽性、易扩散性和长远危害性等特征,且成本低廉、难以预防和隔离,一旦应用于战争,造成的后果无法预估。

基因武器面临平民豁免的困境

在战争冲突中,战斗员通常是有威胁性的武装人员,对另一方的生命时刻构成了最为直接和严峻的威胁,对他们的攻击是另一种形式的自卫,是正当的暴力,因而他们是合法的攻击目标。

平民由于没有武装,是非威胁性的,也不对战争负责,对他们的攻击便超出了自卫的范畴,因而是缺乏道德根据的,也是不合法的。

现代战争中体现人道精神的主要原则是承认和充分考虑“平民豁免”的道德制约,要求交战各方必须严格区分民与战斗人员、民用设施与军事设施,不得以平民和民用设施作为攻击的对象和目标。

而基因武器在军事中的应用,将会造成对许多无辜平民生命的滥杀,甚至导致种族的集体灭绝,有悖于战争中不应以平民作为攻击目标的基本道德要求。

因为在具体战争环境中,无论平民还是战斗员,都将同样地作为基因武器暴力攻击的目标与对象,任何具有某种特定遗传基因密码的人群都将成为基因武器的杀伤对象。

事实上,在复杂的实际情况中,与战斗员处于精良完善的保护相比,战争中对平民的保护则相对较弱,甚至可能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即便在所谓的“正义战争”中,或是当一国遭受危及整个国家生存的侵害时,使用基因武器仍然不具有道德合理性:基因武器的使用会摧残难以计数的无辜平民,且这种摧残会殃及他们的后代,其代价是无可弥补的;很难保证基因武器不被以“正义战争”或“最高紧急状态”的名义而大肆误用和滥用,随意地杀死无辜平民。

因此,基因武器无论是用于提升军事能力还是为了抵御侵略,都是极端危险的,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必须严行禁止。

基因武器使战争手段更不人道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潜意识里对同类相残具有排斥心理,但随着距离的增长,这种排斥心理会逐渐减弱,对同类攻击的随意性也会随之增长。

而在基因战争中,只需在千里之外的基因实验室中发出相应指令,就可轻率地虐杀敌人的血肉之躯,战争形态的变化使对抗双方严重缺乏“感同身受”与“身临其境”的道德心理体验。

此外,基因武器需要通过多次人体实验验证杀人效应、提高杀人性能。

在实验过程中,研究者完全不会顾及受试者的生死安危,只是有计划有蓄谋地将受试者的身体作为反复检验和证明其推毁力量的试验样本。

这种反人道的人体实验,可能给受试者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害,更为严重的是,在没有任何规制与约束下的人体实验,将会直接带来人伦的毁灭。

更令人恐惧的是,基因武器将造成比其他任何常规武器更巨大的破坏力与损害,一旦超出控制,或将造成恐怖的毁灭。如美国所研制的“热毒素”,仅需20 g就可使全球60亿人死于非命。

由于人类不同种族之间的基因差异微乎其微,而基因武器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可以自我进化的武器,微小的变异就可能使研制方成为易感人群,从而反过来使自身成为受害者。因此,研制以灭绝特定种族为目的的基因武器同样是自取灭亡。

此外,如果将多种细菌或病毒中的高传染性和高致命性基因进行剪切、拼接、改装与重组,例如将天花病毒、埃博拉病毒、艾滋病毒、禽流感病毒、马尔堡病毒等结合在一起制作成基因武器,这种超级基因武器的释放找不到任何解毒剂,将在极短的时间内毁灭全人类。

基因武器将诱发严重的生态灾难

现代高新技术武器不仅威胁人的生命安全,还将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坏,甚至使整个人类丧失生存的家园。例如,核弹爆发导致大气污染、气温骤降、动植物大量死亡、农作物颗粒无收等各种严重生态后果。

在自然状态下,生态系统各成分之间建立了相互适应与补偿关系,生物种类、种群数量、食物链结构等彼此协调,能量和物质的输入率与输出率基本相等,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处于和谐稳定状态。

而基因武器一旦被施放,将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扰乱与损害。

一方面,它可以迅速破坏动植物的基因结构属性,对它们造成严重的、长期的及永久损害,甚至大量灭绝。

另一方面,基因武器可以污染天然物种的基因库,致使天然物种基因资源的流失,破坏物种的遗传多样性,并最终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

此外,基因武器还可通过敏感生物的生态效应传递对土壤生态系统造成影响。

基因武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一旦超过环境的“生态阈值”和“容量”,环境的生态自我调节能力便会降低,生态功能持续衰退,生态结构日渐失调,甚至可能使全球生态系统彻底崩溃。

基因武器的防范路径

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应守住基因武器禁用于战争的伦理底线,厘清基因技术研发的善恶界限,恪守科学和平主义的价值追求。

守住基因武器禁用于战争的伦理底线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社会对禁止核生化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应用于战争进行了一系列的限制和规范。

最具深远影响的是,1977年《日内瓦公约》中提出的“三原则”:任何情况下的武装冲突,冲突各方所选择的作战手段和方法之权利不是无限的;禁止使用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过分伤害的武器及作战方法;禁止使用引发自然生态环境遭受广泛、长期且严重损害的作战手段。

这些公约对于各国武器装备的研制和使用有了一定的制约,但尚存在一些缺陷,且没有强制约束力。

各国均有义务就禁止基因技术应用于战争展开国际合作,并形成具有强制措施的国际法,对于“超越界线”的国家和组织,要严厉追究其背后“代理人”的相关责任,并进行实质性的制裁与惩治,从而最大限度地禁止和消除基因武器。

厘清基因技术研发的善恶界限

由于基因武器技术同民用基因技术联系紧密,因此需要对当下基因技术的发展方向进行预判和评估:预判其研究开发对于人类自身和自然生态所造成的可能影响,评估出其“危险”的可能性及程度并进行防范。

还需加强对基因技术研发和应用过程的管理,严密防范某些主权国家、组织、集团,或是隐藏在背后的生物黑客与生物恐怖分子将基因技术转化为基因武器。

同时,亟需建立全球性的基因技术管理机构,对世界各国的基因研究机构实施有效监控和统一指导,制订严谨可行的监督机制和限制条款。

应在良好国际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涵盖全球的综合安全体系,监管基因技术及其成果的研发、生产、储存与应用的全部过程,确保基因技术的发展走在造福人类的轨迹上。

恪守科学和平主义的价值追求

科学家既是技术创新的推动者,也是武器研发的思想创造者。

武器作为战争工具可以是价值中立的,但在战争实践中的应用却不能逃脱道德上的评价,在研发武器之时,科学家必须坚持科学和平主义的立场和价值追求,不仅要着眼于其杀伤威力,还要前瞻性地顾及这种杀伤威力可能产生的后果。

当科学家断定他们所从事的科研活动有可能用于战争与暴力,并与战争伦理相冲突时,就要将伦理意识变为自觉的抵制行动,以有效阻止基因技术成果演化为基因武器的步伐。

此外,提升战争决策者和参与者对基因武器的认识能力,增强他们的道德良知,以此限制对基因武器的研制与使用,也是我们所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