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 2021-09-06
本报讯(记者 冯海波 通讯员 粵科宣)近日,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下发通知,启动“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申报工作。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聚焦我国科技自立自强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构筑更加开阔的引才格局,进一步推动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来粤交流,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才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环境,把广东打造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由四个专题组成,包括专题一“银龄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专题三“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四“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
其中,“银龄专家”专题主要是发挥银龄人才优势,支持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引进用好退休的国(境)外高端专家,来粤开展带学科、带学生、带团队等智力交流活动;发挥专家经验优势,对用人单位加强技术指导、项目指导和管理指导,提供出谋划策和智囊参谋作用。引进的银龄专家分为研究型、技术型、管理型三大类型:研究型专家,退休前应为在国(境)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实验室等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技术型专家,退休前应为在行业领军企业从事过技术研发工作,拥有丰富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的专家,鼓励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掌握核心技术的专家;管理型专家,退休前应为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过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
“海外名师”专题分为海外名师—个人类和海外名师—团队类。2021-2022年度的“海外名师”项目,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艺术体育单位等把海外名师、名家、名医、名匠、名人“请进来”,来粤短期开展科技、教育、人文、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管理、体育等方面的实质性交流合作。支持重点包括:在科学研究、工程建设、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治理、科学伦理道德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国际运营、科技中介服务、国际经济法律实务、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人文社科相关领域等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及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市申报海外名师。
“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主要支持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粤开展为期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学术交流与工作。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优先支持创新型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外籍青年科研人员到广东企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创新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
而“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主要支持广东省内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国际高水平科研项目,在国外进行为期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学术交流与工作,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优先支持参与欧盟科技计划项目、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联合国相关机构发起的科研项目,以及与我省签署合作协议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包括巴基斯坦总理国家科技工作组合作项目、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等在先进材料、分子生命与健康、空气质量科学等领域的合作项目。
来源:广东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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