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银川市优秀人才合作基地认定奖励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9-02
2021年度银川市优秀人才合作基地
认定奖励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20〕48号)、《银川市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党办〔2018〕36号)精神,推动“政府出钱、企业育才”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银川市各县(市)区、园区及各企事业单位加强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银川市人才合作基地建设水平,根据《银川市优秀人才合作基地奖励办法》(银人才组〔2019〕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银川市优秀人才合作基地认定奖励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对银川市“一高三化”工作要求,认定和奖励一批人才合作基地,为推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对象
银川市优秀人才合作基地的申报主体须为银川市依法登记或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开展人才合作的条件和能力,与区内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建立长期人才合作交流联系,以开展技术转移、科研开发、项目合作、挂职交流、实习实训及人才载体建设等形式的合作内容为主。
三、认定条件及奖励金额
(一)3A级:合作双方高度重视合作工作,合作模式独具特色,人才合作效果突出。除具备申报对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实现技术转移、科研项目开发等成功案例2项以上;
2.通过人才合作基地引进的经银川市认定的高精尖缺人才(以下简称高精尖缺人才)2名或创新团队2个以上;
3.培养本土高精尖缺人才5名以上;
4.每年开展技术服务、论坛、讲座等活动10场次以上;
5.共建院士工作站、联合实验平台等人才载体1个以上;
6.为银川市孵化项目5个以上;
7.每年实现实习实训100人次以上;
8.其他经专家评审认定的成果。
依据合作实效,经评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二)2A级:合作双方重视合作工作,合作模式新颖,人才合作效果良好。除具备申报对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实现技术转移、科研项目开发等成功案例1项以上;
2.通过人才合作基地引进高精尖缺人才1名或创新团队1个以上;
3.培养本土高精尖缺人才3名以上;
4.每年开展技术服务、论坛、讲座等活动6场次以上;
5.为银川市孵化项目3个以上;
6.实现实习实训50人次以上;
7.其他经专家评审认定的成果。
依据合作实效,经评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6万元资金支持。
(三)A级:合作双方比较重视合作工作,合作模式符合实际,人才合作效果明显。除具备申报对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为银川人才强市战略提供决策参考和信息服务等,开展调研、课题研究等工作;
2.培养本土高精尖缺人才2名以上;
3.每年开展技术服务、论坛、讲座等活动4场次以上;
4.实现实习实训30人次以上;
5.其他经专家评审认定的成果。
依据合作实效,经评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金支持。
(四)其他认定条件
已通过国家级或自治区级认定的人才合作基地,优先认定为市级优秀人才合作基地。
四、认定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认定程序
1.组织申报。9月10日前,各县(市)区、园区负责组织本辖区人才合作基地的申报工作。市直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申报工作。
2.资格初审。9月中旬,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在其申报表中明确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委人才工作局。
3.专家评审。9月下旬,市委人才工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平台进行评审,确定基地奖励等次及奖励金额,提出建议名单。
4.征求意见。9月下旬,征求纪委监委、发改、公安、卫生健康、税务等相关单位意见。
5.确定支持。10月上旬,征求意见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请银川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在银川人才网等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市委人才工作局联合相关部门下发基地奖励文件。
6.政策兑现。11月,按照政策规定兑现相关政策,发放奖励资金。
(二)申报材料
1.《银川市优秀人才合作基地申报审批表》(附件1),《银川市优秀人才合作基地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2)。
2.申报单位关于人才合作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组织管理、合作交流及成果成效等。
3.符合优秀人才合作基地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实现技术转移、科研项目开发等成功案例;通过人才合作基地引进、培养(本土)高精尖缺人才或创新团队基本情况及花名册;开展技术服务、论坛、讲座活动情况;共建院士工作站、联合实验平台等人才载体情况;开展孵化项目的基本情况;实习实训人员名单;经专家评审认定的成果等;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为银川人才强市战略提供决策参考和信息服务开展的调研、课题研究材料等。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广泛动员,密切配合,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
(二)严格把关审核。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程序规范、质量过硬。审核汇总后,按时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文档报送至市委人才工作局,逾期将纳入下一批受理,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头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做假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单位,将取消优秀人才合作基地申报和认定资格,并追回全部已兑现支持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人才项目、享受人才奖励补贴政策,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三)奖励经费保障。优秀人才合作基地认定所需经费按照《银川市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由银川市财政全额承担。
(四)文件资料下载。申报所需表格请登录“银川人才网”(#)下载。
联系人:任燕红 联系电话:0951-5555171
电子邮箱:zgycrc@126.com
地 址:银川市民大厅3楼C区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