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7-05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渝商务办发〔202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策制度创新,推动商务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改革、顺推开放的重要抓手,推动简政放权更加到位、行业管理更加规范、政务服务更加高效,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透明度、便利度、满意度,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工作目标是:力争到2021年底前,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70%以上,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以上,即办件比例不低于30%,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围绕工作目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服务流程再造,强化数字赋能支撑,完善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提升惠企便民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全市商务领域一流营商环境。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1.压减行政权力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取消输土耳其丝麻制品原产地证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免进口许可证免退税确认、酒类流通管理处罚等9项行政权力事项。统筹制定并动态调整《重庆市商务系统(市、区县、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权力清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杜绝变相设置审批或者许可事项的违规行为。梳理备案事项清单,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2.精准定向放权赋权。积极稳妥推进权力下放,开展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商务领域用权需求调查,推动新下放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对标“开发区事开发区办”,对向两江新区下放的3项、向重庆高新区下放的2项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提高放权实效性。根据基层用权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探索将部分事项下放区县实施。
3.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逐一梳理商务领域正在实施的市场准入类审批事项,确保“非禁即入”。实施新版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清理行业相关管理政策,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制度。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围绕科技服务、租赁和商业服务、教育、金融、卫生、电力电信等重点行业,分类放宽准入限制、消除行政壁垒、完善监管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和整体发展水平。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拍卖经营许可、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等5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4.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商务部关于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推动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到市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整合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举报投诉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5.加强重点领域行业管理。完善成品油行业管理制度,建立成品油购销实时追溯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成品油行业监管信息共享运用,推动市政府出台全市成品油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报废机动车行业监管,推动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从报废机动车资质认定和管理、回收拆解、回收利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商业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管理和执法检查,规范发卡企业行为,年内完成地方立法前期调研,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6.优化市场监管模式。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年初确定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两库”,及时公布抽查检查结果并公示运用,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探索差异化监管新模式,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
(三)提升惠企便民服务水平
7.完善服务企业政策措施。统筹资金资源,集中力量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引导,支持实体加快创新升级步伐。聚焦大平台打造,推动重点平台提档升级、协同发展。创新服务举措,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效应,帮助企业降低融资、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成本。打好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拳,用好外经贸优惠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进出口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做好商务领域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开展商务领域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
8.优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完善中小企业服务机制,发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创新信息咨询、投资融资、管理创新、市场开拓、科技应用等方面服务。完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建设外贸外资企业服务云平台,推动建立市级“行政服务管家”团队,加大外商投诉协调案件处置力度。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组建外经贸领域专家服务团队,组织涉外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合规体检。完善贸易救济综合应对机制,完善重点行业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案件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制度,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维护我市产业安全和对外贸易秩序。完善渝企“走出去”服务港政务服务平台,努力汇聚政府、行业、商业等各类资源,服务企业更好“走出去”。
9.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将事前审批接件服务和事中事后个性服务有机衔接。持续改进窗口服务,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推出一批具体应用场景。配合推进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支撑系统建设,全面使用电子印章。拓展移动端服务渠道,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线“渝快办”APP,逐步实现“掌上办”。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到100%。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推行审批服务容缺受理,制定承诺办理事项目录清单。
(四)推动服务流程再造
10.推进政务审批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不见面”办事,继续推进“一网通办”,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力推进“全程网办”。以企业和群众眼中完整的“一件事”为导向,纵深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务服务互认互办互享,联合发布实施《推进川渝商务领域政务服务合作行动方案》,推动川渝商务领域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标准、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规范统一,探索开展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
11.推进行政审批内部运转流程再造。改革机关内部行政审批工作流程,进一步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开展窗口可授权事项梳理,各行政审批处室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授权窗口直接完成业务办理;根据审批事项具体情况,将部分内部审批权限逐级下放至处长、副处长或经办人员;建立行政审批人员AB角工作机制、疑难问题限时会商机制,及时有效解决人员缺位和审批时效等问题。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机制,对办件超时、未按规定开展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12.推进资金管理流程再造。探索建立资金政策标准体系,整合现有29个市级专项资金政策文件,逐步实现同一支持方式同一支持标准,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改进项目资金申报流程,不断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减少企业跑路,提高政策透明化水平,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规范专项资金全流程管理,建立资金使用从项目立项评审到验收监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探索重大项目补助资金跟踪审计机制,实现项目资金管理有序有矩。
(五)强化数字赋能支撑
1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重庆市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完成业务系统整合重构和迁移上云,推动业务与数据深度融合;构建规范统一的数据资源标准体系,编制年度政务数据资料目录清单,加快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初步建成重庆商务政务数据资源库。有序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加强与商务部、市政府职转办、市大数据管理局等衔接,推动业务系统端口对接、数据互联互通。优化OA办公系统,完善行政办公功能,启动档案数字化管理改革。
14.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大监管数据整合共享力度,依托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和重庆市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探索联通汇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重要监管平台数据。优化改进执法方式,积极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探索推行“互联网+执法”、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及时分类处置商务领域有关行业问题线索,加强行业分析及风险防范。
(六)完善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15.建立健全政策评估机制。推动中央及市级惠企政策落地落细,围绕“两稳一促”工作适时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对重大政策事前意见征询、事中宣传推送、事后效果评估的长效机制,依托商务智库,科学评估政策的规范性、公平性、实效性,推进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扩大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优化相关政策措施。
16.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完善机关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委领导、相关处室每月不得少于1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采取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运行调度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建立问题跟踪督办机制,着力破解制约企业加快发展的瓶颈问题。建立商协会工作联系机制,发挥商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教育、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服务。
17.建立健全政策文件规范审查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梳理更新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18.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抓住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机遇,紧密衔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总体方案》进度,积极配合编制我市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推动世行评价和中国评价涉及事项双向提升,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三、保障措施
19.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委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各分管领导分工牵头、有关处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市商务委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责任处室要逐条逐项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实行事项化、清单化管理。
20.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展现全市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成效。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推介,通过官网、官微等集中展示各项改革政策,同步推出政策图解、办事指南。及时总结提炼特色做法和创新案例,积极报送经验性信息材料。
21.强化督查督办。围绕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整改清单,督促立改立行。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对相关处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