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存量不多,关注和挖掘成果“中等生”很重要!

发布时间: 2021-04-20

近日,《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发布。报告显示,2019年,3450家公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项数有所增长。合同项数为15035项,比上一年增长32.3%;合同总金额为152.4亿元,较上一年下降19.1%。

针对报告中部分科技成果转化指标2019年有所下降的原因,在初步调研后,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副总评估师、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秘书长韩军认为,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是有规律的,即“十年磨一剑”,现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存量不多,后续成果的产出及转化,尚需时日。

笔者觉得,现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存量不多至少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是有规律的,往往都需要比较长的周期,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数量相比迫切需求一定存在供需矛盾;另一方面,是社会对现有科技成果的挖掘不够,或者说缺少有效、高效和持续发现可转化成果的人和机制,进一步放大了科技成果的供需矛盾!

笔者曾经把科技成果简单分成三类:第一类,非常适合转化的成果,我们称之为成果“优等生”;第二类,非常不适合转化的成果,我们称之为成果“差等生”;第三类,介于两者之间的成果,我们称之为成果“中等生”。不可否认,非常适合转化的成果“优等生”转化起来不难,甚至可能比较容易,也许可以不要中介和平台,可以不要自己到处找资金,甚至不需要刻意去推动转化;非常不适合转化的成果“差等生”,因为太基础又太前沿,就是“金黄牛”来了估计也没用,再“疯狂”的资本,估计也不会去投资;但是那些介于中间的成果“中等生”呢?有一定应用前景但前景还不明朗,有一定成熟度但不是很成熟的成果呢?随着近年来国家的重视,体制机制的完善,科研人员观念的转变,这类成果“中等生”应该不在少数!

破解现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存量不多的问题,笔者认为,除了加快面向应用需求的研发外,关注和挖掘成果“中等生”也很重要!大量这类“还不够优秀”的成果“中等生”,适合承接的企业不多,敢承接的企业更少,但不代表一定没有!这需要好中介、好渠道、好平台、好机制和再“疯狂”一点的资本形成合力,一起来转它!